==来信受理范围==

说 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主 题    毕业生档案存放 发信时间    2023-05-07 13:31:11 回复时间    2023-06-21 18:01:11
信件内容 1.暂未就业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从学校转回生源地档案保管处,也就是新乡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吗。还是转到各个区的人才交流中心,比如红旗区,牧野区人才交流中心 2.可以暂存多久呢?
处理部门 办公室
回复内容   

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接收人: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开发科。档案接收电话:0373-3032027。邮编:453000。档案接收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号行政综合办公楼513室。具体情况可登录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查看(http://www.xxrsrc.cn/news/detail/315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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