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须知

1、本信箱所受理的举报指反映机构、单位、个人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情形的行为,其他投诉与举报请发至局长信箱,如果发至本信箱,概不回复。

2、凡要求回复者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注:1、请务必保存好您的查询码,这是您查询回复的唯一标识; 2、我们会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予以公布,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请选择"不公开"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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