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完了,但我生产完才不到三个月,如何领取全额生育津贴

信件编号: 20251217001 来信时间: 2025-12-17 08:38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胡****
信件内容: 我是2025年1月申请成功的失业金,领取时间为2025年1月-2025年12月31日,共12个月,我在1月份怀孕,在此之前生育险由前单位缴纳,未断交。我在2025.10.6号刨宫产生下一名男宝宝,截至到12月31日,生育津贴缴费天数不足三个月(满足产前缴费10个月,不满足产后缴费6个月标准)我是否能领取188+15天的全额生育津贴,有何办法
答复单位: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5-12-22 16:30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信任。经核实,您所咨询的“生育保险待遇及生育津贴申领”业务,属于医疗保障部门的职能范畴,不在我单位的业务受理范围内。根据部门职责划分,医疗保障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生育保险等相关政策。为确保您的问题得到最专业、最准确的解答。建议您尽快向主管此项业务的新乡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具体咨询。新乡市医保局电话:0373-369518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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