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完了,但我生产完才不到三个月,如何领取全额生育津贴
| 信件编号: | 20251217001 | 来信时间: | 2025-12-17 08:38 |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胡**** |
| 信件内容: | 我是2025年1月申请成功的失业金,领取时间为2025年1月-2025年12月31日,共12个月,我在1月份怀孕,在此之前生育险由前单位缴纳,未断交。我在2025.10.6号刨宫产生下一名男宝宝,截至到12月31日,生育津贴缴费天数不足三个月(满足产前缴费10个月,不满足产后缴费6个月标准)我是否能领取188+15天的全额生育津贴,有何办法 | ||
| 答复单位: |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5-12-22 16:30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信任。经核实,您所咨询的“生育保险待遇及生育津贴申领”业务,属于医疗保障部门的职能范畴,不在我单位的业务受理范围内。根据部门职责划分,医疗保障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生育保险等相关政策。为确保您的问题得到最专业、最准确的解答。建议您尽快向主管此项业务的新乡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具体咨询。新乡市医保局电话:0373-369518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7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