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劳人仲案字〔2025〕226号开庭公告
王嫄嫄:
本委已受理你诉新乡启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红劳人仲案字〔2025〕226号),你的仲裁请求如下: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4800元。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根据有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补充证据材料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本委定于2026年8月6日上午9点在新乡市红旗区饮马口东南角联通大楼裙楼三楼红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
特此公告。
新乡市红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7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