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问题
| 信件编号: | 来信时间: | 2024-08-19 15: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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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姓 名: | 尹**** | |
| 信件内容: | 去年参加了中小学副高职称评审,因证件不足未被评委会推荐,请问答辩通过后,今年还是否需要继续进行答辩。谢谢 | ||
| 答复单位: | 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5-02-21 12:27 |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 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年67号)文件第三十条——讲课答辩成绩明确规定: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合格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在下一年度参加评审时可以不再进行讲课答辩(不含申报正高级教师)。 2024年8月26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已经电话向您进行了政策解答。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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