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问题

信件编号: 来信时间: 2024-08-19 15:04
信件类型: 姓  名: 尹****
信件内容: 去年参加了中小学副高职称评审,因证件不足未被评委会推荐,请问答辩通过后,今年还是否需要继续进行答辩。谢谢
答复单位: 办公室 答复时间: 2025-02-21 12:27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

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年67号)文件第三十条——讲课答辩成绩明确规定: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合格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在下一年度参加评审时可以不再进行讲课答辩(不含申报正高级教师)。

2024年8月26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已经电话向您进行了政策解答。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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